斩断电信网络诈骗之根,运营商积极落实“断卡(2)
据悉,在各大通信运营商、银行、公安机构等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共打掉涉“两卡”违法犯罪团伙7816个,抓获涉“两卡”犯罪嫌疑人14.8万名,公开惩戒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5.7万余名,累计治理行业网点、机构8869个,阶段性效果明显。
涉“两卡”人员将受到惩戒
此次“断卡”行动将不设期限,直至“两卡”涉诈被动局面彻底扭转。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人民银行五部委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惩戒治理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从严打击非法买卖“两卡”违法犯罪活动,全力斩断非法买卖“两卡”的黑灰产业链。
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买卖手机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失信人员,三大基础运营商要实施只保留1张电话卡,且五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
失信人员5年之内不能办新卡,如要使用,需要通过公安机关批准,且只能复通一个号码。
对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者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及相关组织者,5年之内不得新开账号,暂停银行账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同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录入个人征信。
5年之内,只能使用现金消费,不能网上购物、买票、订酒店、点外卖,无法使用所有网络支付!该违法违规行为将记录到个人征信中,无法申请车贷、房贷,甚至就业也会受到影响。
《刑法》第287条规定,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做出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守护好自身财户安全
切莫因一时的无知造成悲剧的发生,提高警惕,不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和手机卡,闲置卡请注销或自行妥善保管,及时举报违法犯罪行为,不要给违法分子以可趁之机,守护好自身财户安全,你可以这么做:
1.不出租、出借、出售金融账号,包括银行卡、支付二维码等;
2.通过正规渠道办理账户业务,在ATM等自助设备操作时,注意安全防范;
3.保护好账户信息,妥协保管好个人身份证件、银行卡、网盘U盾、手机等;
4.不登录来路不明的网站,不随意点击手机短信和邮件中的未知网址,不随意下载可疑App;
5.设置较为复杂的账户密码,不要以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生日等作为密码;
6.从银行官方网站下载安装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安全控件和客户端软件,关闭计算机系统远程登录功能。
一方面公民履行好自身责任和义务,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另一方面社会各界积极落实“断卡”行动。而通信行业无疑是这场行动中的重点整治行业,随着通信技术的发展,4G、5G的普及,通信安全系数也在逐步提高。过去,传统的电信网络诈骗更多的是通过伪基站来操作的,但现在通信运营商和公安机关强强联合,打击力度越来越大,不法分子通过伪基站诈骗的难度也越来越大,通信运营商在“断卡”行动中的作用不言而喻。
在顶层设计的加持下,在各个战略布局的作用下,“断卡”时机已然成熟,未来,相信运营商们会继续多措并举,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断卡”行动相关部署,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好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贡献力量。